全國統(tǒng)一學習專線 8:30-21:00
匯款方式及賬號:
外省市和本市學生均可通過現(xiàn)金、支票、刷卡(刷卡僅限學費)交付或以匯款方式匯入學校賬戶(將匯款回執(zhí)單上注明學生的姓名、年級、家長傳真至)
單 位:北京市新英才學校 單 位:北京市新英才學校
開戶行:交通銀行北京順義天竺支行 開戶行:工行北京天竺支行
賬 號:8 賬 號:02000903
一、收費說明:
1、學校采用學年收費制,一學年按兩學期,分上學期和下學期。
2、中途生費用收取規(guī)定:以開學日期計算,晚到一個月(含一個月)以內(nèi)的按原價收取,晚到滿一個月不滿兩個月(含兩個月)的收取學期費用的80%;晚到滿兩個月不滿三個月(含三個月)收取學期費用的70%;晚到滿三個月以上不滿四個月(含四個月)的收取學期費用的50%;晚到滿四個月以上不滿五個月(含五個月)的收取學期費用的30%。
3、雜費包括學生在校的課本資料和學習生活用品費、在學校醫(yī)務(wù)室就診的醫(yī)療費、保險費等。
4、外籍學生入學注冊費一次性交付800元/人,不在合計欄內(nèi)。
5、雙休日留校另收生活管理活動費150元/人/天,一次性交付9000元/人/學年(按實際發(fā)生費用計算)。
6、外請教師的課外興趣小組活動按學生入學后實際參加項目的收費標準另行交費。
7、參加鋼琴、管樂學習等課程學費另收。
8、小學部實行分段收費(一至三年級為初小學段,四至六年為高小學段)
9、劍橋中心資料考試費、校服費,計10000元,大學申請費和備考資料費5000元(只在收取高二年級費用時一次收取),不在合計欄中,初高中實行分段收費。
10、AP國際中心初中資料費、考試費,計5000元,AP高中考試費、資料費,計10000元,不在合計欄中,初高中實行分段收費。
11、學生班車費:日班車:8500元/人/年;周班車:按距離收費1400元/人/學年、1600元/人/學年、2000元/人/學年、2200元/人/學年、2600元/人/學年,詳看班車收費說明。
12、學生校服費(基本款):幼兒園820、小學1600元、AP國際中心2420元。
13、國際交流、大型外出社會實踐等活動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單獨收取。
二、退費說明:
1、學費退費管理規(guī)定如下:
A. 開學前,學生已提前繳費,家長在學校報到之日前提出申請退學的,學校將退還預(yù)交的所有費用。
B. 報到后開課前,學生已繳費并辦理報到手續(xù)后,家長提出申請退學的,學校將退還預(yù)交的學費,其他費用按月計算,雜費不退。
2、開學后,因故提出轉(zhuǎn)、退學者,學校按正常退學手續(xù)辦理:
學校為按學年收費的全日制學校,學生在學期開始上課后的一個月(含一個月)內(nèi)提出退學的,核退80%的本學期學費;一個月以后兩個月以內(nèi)核退60%的本學期學費;開學兩個月(含兩個月)后提出退學的,不再退還本學期的學費。學校按照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和實際發(fā)生的其他教育服務(wù)情況,扣除已經(jīng)發(fā)生的住宿費及其他代收代管費用,退還剩余部分。
3、 學生在第二學期開始前申請退學的,學校將第二學期的學費、住宿費、伙食費、雜費和代收代管費用全額退還學生。
4、 伙食費及住宿費不滿一月按整月收取,學生一經(jīng)入學后,本學期雜費不再退還。
5、 學生的代收代管費用含雙休日留校管理費、外請教師課外興趣活動費、鋼琴特色課程費。
6、 學生在校期間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因違反校規(guī),被學校按照學生管理制度給予開除學籍處分的,學費及相關(guān)費用一般不予退還。
備注:
1、執(zhí)行時間:2019年9月1日(以學生入學時間為標準)。
2、執(zhí)行原則:
● 老生老辦法:原有收費標準、優(yōu)惠條件不變;
● 新生新政策:跨學部跨學段擇校和起始年級,一律視為新生,新生一律執(zhí)行新標準,取消一切優(yōu)惠條件;
● “中國籍學生”(包括港、澳、臺)和“外籍學生”的認定以學生戶籍(護照)為準。
3、本退費標準參照《北京市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制定。其解釋權(quán)歸北京市新英才學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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